保安锁车轮致车受损车主打官司索赔
车主李女士(化名)诉称,2021年9月21日,她驾驶自己的奥迪小轿车停放在蚌埠市万达悦府B区地下车库一层,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将车辆私自上锁,导致其车辆刮坏并支出修理费2655元。因此,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哀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用度2655元。
物业公司辩称,此事中,原告李女士存在重大差错,她将车辆停放在他人车位且没有留置电话,物业公司在车位所有权人哀求下在李女士的左前轮加锁,李女士没有把稳盲目启动车辆导致车辆受损,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任务。
物业和乱停车车主各担责一半
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履行关照责任即通过上锁办法警示李女士显然欠妥,纵然李女士未留联系办法,物业公司首先应拨打114等交警提示电话关照李女士挪车,物业公司未履行干系责任就将李女士车辆上锁导致车辆受损明显存在差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而李女士将车停在他人车位且未预留电话,导致车位利用人无法停车且无法联系她,启动车辆时也未把稳不雅观察也存在差错。
法院参照案件事实,酌定原被告各承担50%的赔偿任务。据此,法院作出讯断,物业公司支付李女士修车丢失1327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 张剑/文
(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