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喀什市唯我尊电动车行发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7月12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事情哀求,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电动车专项管理行动,到老远方市场2A期21区008号的喀什市唯我尊电动车行进行检讨,对该发卖部店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该店待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 ”“尺寸限值”“短路保护”和“蓄电池防修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哀求,剖断为不合格。此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8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干系规定,构成了发卖不符合保障人体康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哀求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向当事人投递罚款2.4万元的惩罚奉告书。
当前,电动自行车由于节能环保已经成为一种盛行的交通工具,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近年来,部分经营户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忽略了标准哀求,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质量风险。结合电动自行车逼迫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的履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重拳打击生产发卖不合格电动车势在必行、任重道远。本案的办理正是遵照从发卖环节入手,从源头上扼制电动自行车行业“野蛮成长”。
02
新疆竞争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医疗用语内容的食品广告案
2023年6月5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对新疆竞争商贸有限公司抖音平台开设的店铺进行依法检讨时创造,当事人为了得到更多关注,在抖音店发卖的商品(商品名称:租卡米尔果酱全疆包邮)页面发布广告宣扬页,内容为:“风寒感冒”“避寒流涕”“头痛身痛”“增强免疫力”“补血增强体质”“喝一瓶就不得感冒”“营养神经有助于开胃”“祛湿”“瘦腹”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医疗用语。另查,“租卡米尔果酱”仅为一样平常食品,其标注的生产容许证号为SC10665322410615,未取得药品、医疗东西批准文号,不属于药品和医疗东西。名称“租卡米尔果酱”与感冒药“祖卡木颗粒”的名称近似,误导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有治疗感冒的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滞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惩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康健饮食愈加重视,保健和治疗功能也因此成为个别商家推销商品的新卖点,本案便是个中一种范例案例。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账号页面广告向消费者宣扬其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从而达到提升吸引力、提高销量的目的。然而,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产品均为普通食品,并非药品或者医疗东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此作出了行政惩罚,有力掩护了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性能的知情权。
03
新疆穆哥汽车做事有限公司涉嫌组织抽奖式有奖发卖奖金超过五万元案
2023年9月1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收到上级部门的核查关照单,根据关照单的哀求到新疆穆哥汽车做事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为了提高发卖量,于2023年8月26日起在抖音平台、微信群组织抽奖式有奖发卖,发布所设奖项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等有奖发卖活动信息,活动内容为:参与活动者需向活动组织者转账298元,取得参与资格,参与成功即可领取一个抽奖号,待参与人数达到500人,达到了开奖标准,活动组织者即可开奖。一等奖设置为“2019款“本田CRV”一辆,根据二手车平台查询同类型汽车代价为12.8万元,奖品金额超过50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抽奖式的有奖发卖,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惩罚。
有奖发卖作为一种匆匆销手段备受各商家的青睐,也扮演着重要的浸染,一方面它为经营者创造了有利的产销条件,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产出不良的市场导向,扭曲公正和公道的效率竞争,危害康健的市场竞争秩序。此案的经营者便是在追求利润的使令下,进行了不正当有奖发卖,市场监管部门的及时查处,掩护了本市的二手汽车市场竞争秩序。
04
喀什明盛燃气有限公司涉嫌未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讨、记录制度案
2023年09月07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检讨事情哀求,在对喀什明盛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讨时创造,当事人从事LNG充装做事,取得业务执照和气瓶充装容许,属于《中华公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调度的气瓶充装单位。当事人应该按照《气瓶安全技能规程》(TSG 23-2021)8.6.3“充装检讨与记录,充装前后,应该逐只对气瓶进行检讨,并且填写检讨记录”哀求,从事气瓶充装做事。经查,该公司9月4日车用燃气气瓶充装登记表共105条,而在车用气瓶充装平台显示充装记录为474条;在9月5日的车用燃气气瓶充装登记表纸质版只有164条登记记录,而在车用气瓶充装平台显示充装记录为539条。经由司法职员核实,车用燃气气瓶充装登记表的记录数据与车用气瓶充装平台显示充装记录数据不一致,未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讨、记录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此备案,责令当事人停滞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惩罚。
作为燃气公司,该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情,经营过程中该当秉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绝对不能“踩红线”,应该强化作业职员安全意识,制订标准化制度,落实主体任务。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讨中及时创造了风险隐患,并对此进行了行政惩罚,起到了警示震慑浸染。
05
新疆红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发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案
2023年7月24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考验研究院的干系案件线索《考验报告》,经查明,新疆红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3月2日生产了“XDM”型号配电箱共20台,经抽样考验,温升验证项目不符合“GB/T 7251.1-2013、GB/T 7251.3-2017”标准,依据《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掌握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履行细则》,剖断为不合格。当事人涉案产品本钱价为380元/台,发卖价格为468元/台,该案货值金额为936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9360元的行政惩罚。
配电箱的用场是合理的分配电能,有较高的安全防护等级,能直不雅观的显示电路的导通状态,当发生电路故障时有利于检修。但是不合格的配电箱会由于其电器元件过热引起故障,会产生诸多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狠抓安全生产事情,及时查处此类案件,掩护了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06
喀什阳光东区物业做事有限公司利用未经考验搭客电梯案
2023年7月11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在依法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讨时,创造当事人管理做事的某小区正在利用定期考验不合格的4台曳引驱动搭客电梯,未张贴考验合格标志。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期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滞利用不合格电梯并整改,但截至案发日,司法职员依法对当事人管理做事的某小区再次进行监督检讨时,上述4台考验不合格电梯仍在连续运行利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利用考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惩罚。
电梯安全关乎公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违法利用电梯,极易引发安全事件、人身侵害和财产丢失。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利用电梯行为,保障公民群众的安全。
07
喀什市新湘事成电器厨具商行发卖不合格燃气灶具案
2023年09月12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根据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专项整治事情哀求,到“喀什市新湘事成电器厨具商行”的库房依法进行检讨。经查,创造该商行库房里存有212台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WANGYINGHUA”牌家用嵌入式燃气灶。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5.3.1.9规定明确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不含室外利用用品,例如:燃气烤炉)的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因此26元/台的价格购进260台涉案燃气灶,至案发日,以35元/台的价格售出48台,尚未发卖的212台被依法扣押,涉案货值金额为9100元。
当事人发卖不符合保障人体康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惩罚。
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事关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生产、发卖不符合国家标准哀求的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严重危害公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威胁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讨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喀什市融媒体中央
编 审:袁 伟
审 核:王文博
责 编:李彩琴
编 辑:依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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