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度,该汽车发卖做事公司与李师长西席达成了退还订金协议;县商务局根据干系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警示提醒、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规行为。
案例点睛
《汽车发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销商向消费者发卖汽车时,应该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发卖条约,并如实开具发卖发票。
《汽车发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该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随车凭据和文件,并担保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同等。
《汽车发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该自取得业务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该自傲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汽车发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滑县某汽车经销商被警示提醒、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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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然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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