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通过大量的拜访调查、深入排摸、剖析研判,于2月16日在汉台区铺镇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衡某某(男,现年60岁,汉台区铺镇人)在家中成功抓获,现场收缴被盗车内的茅台、五粮液等酒11瓶,代价1.5万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衡某某对其2022年1月以来流窜到勉县城区采纳砸车玻璃履行盗窃车内财物8起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

勉县公安全力保障群众家当安然 破获8起系列砸车玻璃偷窃车内财物案 汽车知识

目前,犯罪嫌疑人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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