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总局再公布一起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横向垄断协议案件,所涉的11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均在吉林省辽源市从事干系业务,累计罚款超20万元。

惩罚决定书显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情创造的线索,从2020年6月开始调查。
涉案企业中,辽源市东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朝阳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通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及东辽县东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实际掌握人均为同一人。

吉林辽源11家灵巧车检测公司涉垄断大年夜幅涨价遭消费者投诉 汽车知识

这四家公司为提高机动车检测价格,在2016年6月首次联系其余与之具有竞争关系的五家公司的公司进行协商,达成并履行了固定做事价格的垄断协议,定价为每台160元,业务收入存到约定账户并践约分配。
每次分配各公司卖力人在检测收入汇总和收入分配明细上具名,进行相互监督。

2017年6月起,又有两家公司先后加入并履行该协议。

同年11月,各公司理解到机动车检测收费要实施经营者自动定价,遂调集公司卖力人再次协商提高价格。
据理解,此前辽源市机动车检测确当局辅导价为每台160元。
在各公司第一次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前,市场实际检测价格约为50-100元,大多低于政府辅导价。

经由第二次协商,前述四家公司和辽源市通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铠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快通机动车检测有限任务公司、锡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龙山区利民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以及东辽县运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再次通过协议将当地机动车检测价格调高至每台260元。

同时协议规定,任何公司如在协议有效期内退出,需支付其他公司每家20万元的补偿金,并且经营权无偿归其他公司所有,不得再从事机动车检测行业。
不按时缴纳用度及上缴业务款的,每次还会面临5000元罚款。

协议生效后,曾有消费者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原辽源时价钱监督检讨局(现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对上述涨价行为予以制止,各公司立即将检测价格规复到了每台160元。
但不久后,各公司又按照协议,再次将价格上涨到每台260元。

根据惩罚决定书,各公司之间具有竞争关系,先后两次达成并履行固定或变更做事价格的协议,打消、限定干系市场竞争,抬高了当地机动车检测做事价格,危害市场公正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认定,该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但考虑到各公司在2018年11月由于担心协议违反“扫黑除恶”干系规定,相约停滞违法行为,符合《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主动肃清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予以从轻惩罚。

因此,除了作为组织者的四家公司被处以2019年发卖额3%的罚款外,别的七家公司均被处年发卖额2%的罚款,总计215972元。

此外,由于涉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案并未没收违法所得。

采写:南都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