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成女士从站前街某品牌电动汽车店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当时支付了29800元的全款。新车利用第二天,成女士创造方向盘不正,经销商很快进行了第一次维修;之后两天成女士又创造刹车有问题,手刹完备失落灵,10月2日,成女士找到经销商进行第二次维修,发卖商说“十一”后再来维修;假期过后,经销商对车子的手刹、车窗玻璃的电动遥控、雨刷等问题进行了修理。大约半月旁边,在行驶的过程中,成女士又创造轮胎有问题,经销商又为其改换了四轮。成女士本想着彻底维修后就可以顺畅地开车了,怎承想接连又发生电动汽车车锁打不开、遥控失落灵、钥匙无法开门等问题;2015年12月8日5点30分旁边,成女士驾车外出时,方向器溘然失落灵,差点造成重大事件。
成女士找到经销商协商,哀求退车,电动汽车发卖职员以各类情由予以谢绝。无奈之下,成女士于2015年12月16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哀求退车。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所反响的情形属实,消协事情职员关照电动汽车经销商售后做事职员和消费者成女士到市消协进行调度。在调度过程中,经销商卖力人承认该电动汽车短韶光内进行了几次改换维修,但以生产厂家不同意退车为由来推脱任务,武断不同意退车。
市消协卖力人见告,目前,在市场上发卖的电动汽车中,类似情形习认为常,电动汽车投诉近两年也比较集中。成女士所购电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部件多次涌现故障,其他的故障也频频发生,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电动汽车经销商承认成女士所购电动汽车多次维修的事实,却以各类情由推脱任务。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柄保护条例》及《部分商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进行换货和退货。
截至发稿时,经销商已赞许按规定为成女士改换一辆同等价格的锂电池电动汽车。(聊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