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消费者文某在合肥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SUV,代价100多万元。
该车辆自利用第二个月开始就陆续涌现中控显示屏、减震器、变速箱、空调等多处故障,并先后进店检讨维修十多次,消费者认为该车频繁涌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车辆利用,哀求换车,但4S店以该车辆维修次数未达到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换车条件为由,谢绝了消费者的诉求,双方产生争议,消费者遂向合肥市消保委投诉。

合肥市消保委接投诉后约请双方进行面对面调度,还同时约请了状师团两位状师参与。
调度中争议双方就汽车维修次数、不同部件检讨和维修的剖断标准、是否符合汽车三包退换货条件等,展开了激烈辩论。
经查,车辆虽一年不到有14次进店检讨维修记录,但同一质量问题累计维修未达到5次,并不符合换车条件。
但考虑到多次维修还是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利用体验。
终极,4S店赞许为消费者改换空调系统全部电机、延长两年整车保修,赠予一定次数的保养做事。

合肥百万豪车一年不到维修14次 却因同一质量问题维修未达5次无法换车 汽车知识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前要做足作业,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售后做事质量水平高的企业。
涌现问题及时保留证据,发生轇轕镇静理智与经营者沟通协商。
同时,消保委也建议,4S店作为汽车质量的保障方,负有修理、改换、退货的三包责任,应努力提高维修技能及做事质量,及时维修睦消费者的车辆,避免消费者短韶光频繁来回店内修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柄,对付消费者的诉求该当积极回应,不是一推了之,造成丢失也应适当做出补偿。

理解到,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42 件,较去年同期的10386件低落了14.87%,已办理8634件,办理率97.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丢失2045.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