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都有自己的创意

本日加个装饰

网友益阳交警平易近用车造孽加装爆闪灯安排 汽车知识

来日诰日改个颜色

虽说这是个人喜好

但也要把握好尺度

要不然可能会跟他一样

成功引起蜀黍的把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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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瞎眼”

5月13日20时许,益阳公安交警抖音号和新浪微博分别接到多名网友的举报称,我市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附近,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车顶安装爆闪灯,严重影响了后车视线和周边群众居住环境,希望交警部门处理。

交警进行调查取证后

立即联系该车车主

当事人杨某某5月17日上午

主动到辖区交警大队接管了处理

交警向杨某某核实情形后

对其进行了严明的批评教诲

杨某某客气接管并担保绝不再犯

交警依法对杨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形状

和已登记的有关技能参数的违法行为

进行了惩罚并逼迫拆除收缴灯具

蜀黍小教室

什么是“爆闪灯”

爆闪灯,又被称为暴闪灯或频闪灯,是利用电子手段,使光源慢速或快速的闪烁,起到警示的浸染的一种灯具,常日用于公务车辆或道路警示。

干系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车用电子警报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该按规定分别安装专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警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赤色或红、蓝双色。

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安装、利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及其他扩音、爆闪等发音、发光装置。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该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利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用场和条件利用。
公路监督检讨的专用车辆,应该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现在明白了吗?

民用车辆不仅不能安装红蓝爆闪灯

也不能安装其他颜色的会发光的装置

发声、扩音装置都不许可安装

风险提示:私装爆闪灯是违法行为。
私自安装各种爆闪灯等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尤其是在晚上,随意马虎让对面车辆驾驶人涌现短暂性致盲,无法看清路面情形,同时也让自己的车辆处于危险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