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工厂的李某因资金链涌现问题,于2017年向王某团伙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0%,李某拿到了扣除首月利息的18万元。随后,李某的贷款金额在高额利息下越来越多,他还款20万元后,仍欠王某团伙26万元,远超实际借款金额。无力偿还贷款的李某开始遭到王某团伙的暴力催收,不堪其扰的李某于2018年6月报警。
接到报警后,岳池警方组建专案组,迅速查明犯罪事实,于2018年8月27日,将王某、王某山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2012年以来,王某纠集其侄子王某山、其子王某龙等人,在岳池县、广安区等地通过他人先容、散发小广告等办法,按照月息五分至三角的高息进行放贷,并根据每人出资比例获取造孽利益。如遇借款人过时未还,先是电话催收,后组织该团伙成员逐步通过言语威胁、威吓、到借款人住所泼油漆、用油漆写侮辱性大字、烧纸钱、跟随欠款人、向欠款人家中丢蛇等办法进行暴力催收。截至被抓获,王某等人已暴力催收十余起,受害者多为个人和私业务主,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办案民警先容,该团伙具有范例的家族式犯罪特色,受高额利润的使令,他们形成了以王某为核心,其家族成员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团伙紧张成员均系支属关系,组织构造较为严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