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7月27日)上午10点06分旁边,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佛堂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徐村落高速出入口处一辆货车发生自燃。接警后,佛堂中队急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干系道路进行管控,防止次生事故。
经由消防部门的奋力扑救,火势很快便被息灭,除车辆及车上货色损毁外,所幸并未造成职员伤亡。
据理解,驾驶员刘某是义乌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本日早上带着两名工人运送一车的广告牌打算去台州给客户上门安装。说来也巧,从青口上高速本该去台州方向的刘某“阴差阳错”地往金华方向开了,创造后便想从徐村落高速口下去,调个方向。
正打算交路费时,收费站的事情职员创造了非常情形,提醒他们“车上货色冒烟了”!
此时刘某等人才创造这一情形,于是赶紧将车开到路边,本想用车载灭火器灭火,但没能掌握住火势,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消防部门初查,动怒的缘故原由正是由于车上的广告牌里安装了灯泡,灯泡对剧烈的阳光起到了聚拢效应,再加上室外气温高,一下就达到了燃点,开始冒烟动怒,加上车上的广告牌都是易燃物,火势迅猛,整辆车及车上货色均被烧毁。初步估算,财产丢失在4万元旁边。
火势被息灭后,交警将车上职员带回佛堂中队。进一步调查后,令交警没想到的是,刘某的驾驶证竟还处于暂扣状态。“今年5月份刘某在东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交警查获,被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目前刘某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民警见告。
目前,刘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7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并惩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