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运输安全,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掩护机动车维修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康健发展,大力推进机动车维修电子康健档案系统培植,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汽车维肄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正当律支队对茅箭辖区已经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依法开展了监督检讨。

经实地检讨,创造茅箭区重庆路戎一速漆汽车维修做事中央等17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已不知足一、二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或已停滞经营,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公示十堰17家灵巧车维修经营企业撤销立案 汽车知识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现将茅箭区重庆路戎一速漆汽车维修做事中央等17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依法撤销。

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道路交通运输综正当律支队反响。
联系人:欧宁,电话:8765022,邮箱:78631760@qq.com。

附件:《撤销茅箭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企业公示表》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4日

《撤销茅箭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企业公示表》

来源:十堰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