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开平市长沙联兴汽车轮胎修理部于1992年3月13日依法登记成立。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法定年报限期内,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法定年报限期内,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并分别于2022年7月12日、2023年7月14日被依法列入经营非常名录。
另,该工商户已于2023年10月18日补报了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

开平市长沙联兴汽车轮胎修理部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违规行为。
对此,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七十条,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卖力人吴玉玲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惩罚。

开平市长沙联兴汽车轮胎修理部被罚款1000元 汽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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