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先容,11月20日,家住普安县三板桥镇的支女士,在盘县某汽车发卖做事有限公司盘县分公司,花59800元购买了一辆新长安汽车。她第二天到普安县国税局购买购置税时,才把稳到发票上多了一个“0”,错将59800元的发票写成598000元,税务局事情职员便开出了50000多元的购置税。且就因这多出的一个“0”,车辆不能落户。
支女士与发卖商多次协商争执无果,便将对方投诉至盘县消费者协会。消协面对面调度后,终极达成共识:支女士退还汽车,并支付2000元折旧费给发卖方,而发卖方全额退还购车款5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