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0时30分许,宜丰县公安局潭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潭山镇堆下村落沿街一个两间店面的装饰材料店着火了,要求民警帮忙扑火。
火情便是命令!
潭山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带上灭火器,赶往事发地点。由于火势太大,装饰材料店店主已经已经无法靠近,用钥匙开卷闸门。民警一壁联系潭山镇政府,要求宜丰县中航环卫公司派出洒水车增援;一壁冒着大雨,立即从周围群众家借来铁棍和镐头,打开卷闸门,方便灭火。
民警开着警灯,用警车分出一条路,坚持交通秩序。顾不上个人安危,和潭山镇政府、宜丰县消防接济大队以及宜丰县中航环卫公司的事情职员一起扑火。
经由近两个小时的紧张扑救,明火被息灭。民警合营消防接济大队职员,对可能引起复燃的地方进一步清理。事后经由调查和现场勘察确定,这是一起因电动车充电短路而引起的失火。
在这次救火的过程中,潭山派出所民警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庄严履行了一名公民警察的光荣义务,彰显了警民协作的典范,不顾危险,始终把公民群众的安全亲睦处摆在首位,临危不乱、指挥有序,终极将丢失和安全风险降到了最低,他们的大胆和无畏也得到了老百姓的同等夸奖。
来源:江西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