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车撞狗后谁来担责的话题在网上引发热议。最先引发谈论的,是南京交警对两起交通事件完备不同的处理结果:10月31日,南京交警七大队在其官方微博通报了一起面包车因避让不及排斥一条未栓绳宠物犬的交通事件,认定狗主人负全责;11月初,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张也是有南京交警七大队出具的交通事件认定书,个中显示11月1日一未栓绳宠物犬被小客车撞伤,交警认定车主与狗主人同责。相似的事件为何处理结果不同?11月13日上午,南京交警回应北京青年报称,两次事件之以是结果不同是由于事发地点性子不同,第二次事件发生在小区内,且小狗当时趴在路边并未活动。
同是车撞狗处理结果却不同
随着宠物喂养的遍及,城市里越来越常瞥见小狗、小猫等动物。但与此同时,与宠物有关的交通意外也越来越多。10月31日,南京交警七大队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称,2018年10月30日下午,大队接到报警人报警称自己的面包车撞到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不依不饶,乞助交警处理。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察事件情形,经勘察,民警理解到该事件发生于万鑫世纪园小区门口的迈化路上,属于道路交通事件。事发时宠物狗未栓系狗绳,宠物狗跑到道路上后面包车驾驶员避让不及排斥了宠物狗。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发布的苏公交〔2011〕94号文件阐述,车辆与宠物犬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因宠物犬只等未栓系牵引或牵引不当引发的事件,其所有人承担事件全部任务。该起事件中,宠物狗未栓系牵引绳,因此剖断其狗主人承担事件全部任务。
然而没过几天,南京交警七大队辖区内就再次发生一起车撞狗的交通事件。11月6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张由该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件认定书,个中记载称:11月1日10时55分,一驾驶员驾驶轻型客车沿兴兴路行驶至兴都花园小区内时,因疏于不雅观察撞到趴在地上的无牵引哈士奇,造成狗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件中闹事车主与狗主人负同等任务。
南京交警回应质疑:道路性子不同
为什么相隔仅2天的事件,处理结果会如此不同?在11月1日这起交通事件的任务认定书被曝光后,南京交警七大队对两起事件不太一样的处理结果引发浩瀚网友质疑。有网友提出,如果不栓绳就算狗主人任务的话,两起事件中两只宠物犬均未栓绳,且事发路段彼此间隔不远,理应得到一样的处理结果。
针对网友各类疑问,北青报此后多次致电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并于11月13日上午得到回应。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情职员先容,两起事件确实都有发生,但个中11月1日那起事件的发生地点是在小区内部道路上,并不具备公共道路属性。而且,车祸发生时小狗正趴在路边静止不动。事件的发生,一部分缘故原由是由于狗的主人对狗缺少必要的监管,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司机在小区内部行驶起步前没有把稳不雅观察,才导致宠物狗终极被碾压,以是才剖断双方承担同等任务。而10月30日事件发生于公共道路上。
事情职员阐明,“宠物狗未栓系牵引绳被撞则主人负全责”实在用范围是指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事件,“由于狗的行为不可控,须要牵引绳来掌握狗以避免车辆驾驶员不能及时躲避狗,造成安全隐患。”
状师:不同情形判罚可能不同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车撞狗第一次引发热议。近年来,动物碰着车祸的情形屡有发生,“汽车行驶途中撞到小动物到底算不算交通事件?一旦发生又该如何剖断任务?”一贯是车主和宠物主人关心的话题。北京京师状师事务所许浩状师先容,根据《道交法》规定,交通事件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差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丢失的事宜。以是机动车辆与动物发生的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件,取决于动物是否具有财产性子。如果是野猫野狗、老鼠、小鸟等无主的动物,其不具有财产性子,被车辆撞击后,不算交通事件。但像宠物、家禽、家畜等有主人的动物,属于动物主人的私人财产,其被撞伤或撞去世后就导致了主人的财产丢失,属于交通事件的范畴。
许浩表示,根据《道交法》干系规定,交通事件发生后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件所起的浸染以及差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任务。详细来说便是要从狗主人和车主两方是否有差错,判断双方任务。“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与狗同行,而且是牵着在人行道行走,没有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样平常情形下会剖断为车主负全责,由于狗主人已经尽到了对狗安全的责任。如果车辆是正常行驶,而狗却没拴链子,并且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从任务角度来剖析,可以推定为狗主人没看好自己的狗,由主人负全责。如果车辆因此受损的话,车主还可以哀求狗主人为自己赔偿丢失。如果事件发生时狗没拴链子,车辆也有违法行为,则双方都有任务。”
文/本报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