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消费已经成为大众消费的热点,但随之而来的各种汽车售后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涌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履行,履行4年多以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柄、促进汽车市场康健有序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浸染。但是,依然有不少消费者在经历修车、换车、退车时,仍觉得难上加难。日前,田家庵区消保委向淮河早报、淮南网先容了这样一起购车遇质量问题的维权案件。
2017年6月,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家住八公山区的周某某投诉,称其于2016年9月16日在田家庵区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在不到一年韶光内,变速箱反复涌现问题,多次维修后,问题仍得不到办理,车辆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投诉后,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事情职员高度重视,第一韶光向消费者理解详细情形,随后多次与4S店卖力人联系折衷此事,并且安排了一次三方面谈。其间,事情职员耐心向经营者宣扬干系法律法规,见告经营者要端正态度,勇于承担任务,学会换位思考,掩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本着为消费者卖力的态度,4S店卖力人也积极与汽车厂方沟通,寻求处理办理办法。
2017年7月1日下午,汽车厂方代表来到淮南4S店,在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事情职员组织下,厂方代表、发卖方代表、消费者就车辆涌现的问题进行互换和沟通。经由长达4个小时的调度,厂方代表当场承诺为消费者改换一辆新车,并现场签订了车辆问题处理协议书,双方达成和解。
田家庵区消保委先容说,本案是由汽车质量问题引起的轇轕。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不符合质量哀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哀求经营者履行改换、修理等责任。本案中,消费者得到了合理赔偿。作为经营者,在调度过程中能够积极合营、转变态度,正视自己的失落误,终极也取得了消费者的包涵。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事情职员哀求经营者学会换位思考,掩护消费者的利益,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避免类似侵害消费者权柄的事情再次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