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燃油车是2005年购买的,一贯想换辆新车,前些日子得知汽车也能‘以旧换新’,便提交了申请。”6月4日,巴彦浩特居民王强贤顺利通过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成为阿拉善首位通过该项补贴初审的车主。

《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履行方案》落地后,我盟商务部门制订汽车以旧换新履行方案,通过发放宣扬单、张贴海报、电话咨询解答、微信公众年夜众号发布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政策解读。据盟商务局市场培植运行科科长姚胜德先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利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发卖统一发票》开具地)进行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并提交干系材料,经审核,信息真实完全、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截至目前,我盟已经通过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申请1件,审核材料补充4件。为促进汽车消费,4月28日,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5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履行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自治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发卖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发卖发票,在当地登记上牌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请12000元/辆补贴;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可申请9000元/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