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创造畅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长垣警方持续开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对近期查处情形进行曝光。
违法驾驶人名单:
长垣微警局特殊提醒:请购买国家产品目录内的、可以在交警部门申领号牌的电动三、四轮车;记得“有牌上路、按道通畅”!
——长垣微警局逐日普法——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考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扣留机动车,关照当事人供应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惩罚。当事人供应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该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惩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畅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惩罚。
——长垣微警局“防诱骗 每天学”——
#戒备诱骗小贴士#电信诱骗因其具备虚拟性、异地性、查处难等特点,成为坏人们常用的侵财伎俩。
警方提示:骗子纵然有千条计,大家只需牢记一招便破敌:只要谈到“汇款转账”的内容,对不起,请你闭嘴, 拜拜!
此方法可适用于环球朋友们。请别跟我谈钱!
谈钱考虑诱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