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1、沛县城区:汉城商都北侧路设置限时停车位,禁止车辆停放韶光为9:00-11:00,14:00-16:00。
2、沛县经济开拓区:民祥路(汉润小学)设置限时停车位,禁止车辆停放韶光为7:00-8:00、11:00-14:00、15: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沛县鹿楼镇区:金鹿大道全段、茂盛路全段、凯旋路全段。
二、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区限时通畅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沛县经济开拓区:民祥路(汉润小学周边300米内)在规定韶光段内:7:00-8:00、11:00-14:00、15:00-17:00禁止机动车通畅(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区通畅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教练车须按审批路线通畅,以下路段禁止教练车通畅:萧何路(东外环至红光路段)、红光路(萧何路至贵和路段、张良路至韩信路段)、贵和路(正阳大道至红光路段)、张良路(红光路至政府东岔路支路段)、韩信路(正阳大道至红光路段)。
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十仲春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