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案件仍在调查之中,但此前媒体的宣布却让我们窥见了这起案件中令人发指的恶行:这名15岁的少女遭数名同龄人强制卖淫,终极被殴打致去世!
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来都最敏感,也是最刺痛"大众神经的社会话题。在纯洁无瑕的年纪中开释出漆黑如墨的恶,这种与年事不相称的横暴,让人不寒而栗。
本案自有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在面对一起起未成年人或是误入歧途、或是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我们不会坐看悲剧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在堕泪的花季面前,我们有三件事必须去做——
一、依法重办未成年人犯罪,年事不是法外开恩的借口。
发展总会伴随缺点和挫折,很少有人能够一帆风顺的发展,一贯沿着精确的道路提高。不同的是,有的青春只是一时行差踏错,而有的青春在万丈深渊之底长出了噬人的獠牙。
诺贝尔文学奖得到者威廉·戈尔丁有一句名言:“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形下,很随意马虎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毁坏力。”
对付在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缺点,我国法律已经通过刑事任务年事等制度,给予了必要的宽容和最大的善意。但是,惩罚犯罪是刑法不容放弃的义务,如果一味地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权柄而忽略对恶的约束和惩戒,那司法机关如何面对无辜受害的被害人,又如何面对被犯罪行为深深侵害的社会安全感?
保护不能是宽宥,善意不能是轻纵,法治的肃静要靠办案标准与法律对标来掩护,用精准有力的司法行动来掩护,用对违法犯罪的依法重办来掩护。不能让法治的警钟一次次被违法的代价来敲响!
二、依法进行教诲勾引,让孩子阔别犯罪不能只靠“亡羊补牢”。
每一次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家庭、学校、社会教诲失落灵的产物。在社会任务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践行者,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在旁围不雅观。
严格司法,同样意味着要落实法律关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未成年人阔别犯罪,绝不能仅仅依赖惩罚建立“条件反射”。
另一方面,法律之以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从轻惩罚的规定,绝不是为了让谁“逍遥法外”,而是为了给接下来的教诲勾引留足发力空间。标本兼治的办法,是既要让未成年人意识到缺点,也要让其明白作甚精确。
在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之中,我们大概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耳熟能详,却每每忽略了还有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部于1999年通过的法律中,教诲和保护、预防与矫治,成为勾引未成年人走向正途的法定方法。
与犯罪行为紧张由政法机关惩戒不同,法律同时明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须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综合管理事情。因此,在求全谴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前,"大众必须意识到,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柄,不应有半步退缩。
2009年至201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持续低落趋势,近五年来均匀降幅超过12%。我国已成为天下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只是浩瀚孩子中极少数的一部分,对付“好孩子”,法律给予他们的是保护,是让他们享有这个年事该当有的阳光雨露,斩断伸向他们的魔爪,隔绝侵袭他们的狂风骤雨的保护——
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责任教诲法》《收养法》四部专门法律。
2015年《刑法改动案(九)》加大了对虐待、拐卖、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废除了争议多年的嫖宿幼女罪罪名。
2015年出台《反家暴法》,对未成年人给予分外保障。
2017年《民法总则》完善了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建立起来家庭监护为根本、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
对违法犯罪的轻纵便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对不法侵害的忽略便是对法律公道的轻渎,法治必须要为弱者遮风挡雨,拨云见日。
给予未成年人这一群体以分外保护,不但是关乎家庭的未来,更关乎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政法事情须要尽可能保护好统统未成年人的合法权柄,这当然也包括依法掩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权利。社会不可能六根清净,但是社会的缝隙和不安,必须要由法治来弥合和稳定,社会的朗朗晴空,必须要由法治来构筑。
陕西神木的悲剧正由依法办案逐渐划上句号。但留给社会的任务,却不会因此而停滞。
在法律面前,年轻不是成本,但年轻也同样不是罪过。
我们不愿看花季染血,也不愿看雨季含泪,受害者的痛楚我们感同身受、犯罪者的恶行我们绝不姑息。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每一滴或是痛楚、或是悔悟、或是同情、或是希冀的泪水都同样须要我们背负。在这份沉甸甸的社会任务之下,我们所有人须要擎起的,是法治给予我们的那份稳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