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班线终止经营的公告
龙港市辉煌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因自身缘故原由导致其经营的龙港鳌江班线连续180日以上停运。根据《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公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该公司运营的龙港-鳌江班线已自动终止经营。
现将龙港市辉煌公交运输有限公司龙港-鳌江班线终止经营的信息予以公告。龙港市辉煌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应该在本公告期限满后10日内,将干系的《道路运输经营容许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反响。
公告期限:2021年5月31-6月6日(7天)
联系地址:龙港市政务做事中央二楼 B20 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31
附件:《连续停运180天以上班线及车辆注销明细表》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31日
来源:龙港市行政审批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