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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惩罚信息,涉及湛江市新恒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如下:

广东关于湛江市新恒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赤市监执一处字〔2023〕2号 汽车知识

行政相对人名称湛江市新恒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27592110223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梁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3413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湛赤市监执一处字〔2023〕2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书籍钱、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纳其他敲诈手段遮盖主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书籍钱的公司,处以虚报注书籍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纳其他敲诈手段遮盖主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业务执照。
”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股东(原法定代表人)王景辉于2020年1月9日去世亡,但当事人仍于2020年6月2日、2022年3月2日向我局供应王景辉家人王小宁代为签署有王景辉名字的材料办理登记事变变更登记,当事人提交虚假的签署有王景辉名字的材料骗取登记事变变更登记的行为已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事实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第一百九十八条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3-03-23公示截止期2026-03-23惩罚机关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